
饥荒:狩猎养家,我把娇妻宠上天!
其实苦瓜很甜 著
类别:历史军事 状态:连载中 总点击:100 总字数:262390
一次野外生存的意外,让唐一鸣来到一个史书上不存在的大楚王朝。 因为二叔的暗箱操作,他意外获得了一个“拖油瓶”美娇娘。 大楚饥荒三年,粮食欠收,朝廷赋税一年比一年重,唐一鸣只能上山打猎养家。 穿越第一次上山,狩猎三只野兔。 穿越第二次上山,狩猎一只野猪。 穿越第三次上山,狩猎一只花豹。 ...... 日子一天天变好,原本瘦弱的美娇娘也变得摸着有肉、穿衣显瘦。 昔日的茅草屋也成了如今的大别野。 终于有一天,气喘吁吁的美娇娘,看向唐一鸣,小心翼翼的问道:“郎君,为何你如此之快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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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 第1章 寒山绝境猎肥兔,反手夺娇打脸亲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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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冷啊!”
唐一鸣站在冰雪覆盖的山林之中,眼前的一切让他诧异。
只见自己身着单薄的麻衣,鼻下更是留着两条冰柱。
四周白茫茫一片,若不是这刺骨的寒风刮脸,他以为自己在做梦。
因为就在刚才,他还是世界第一的野外生存专家,正在一处雨林进行新一轮野外生存,谁知自己大意,被毒虫咬伤。
再次睁开眼,便来到这里——大楚南江郡平安县。
原主的名字与他一样,也叫唐一鸣,是平安县种马村的傻小子。
大楚新帝自登基,这三年来,天灾、人祸、战乱不断,导致大楚粮食失收、人口骤减。
也因为这个,大楚百姓生于水深火热之中,原主二叔为了侵占原主的房屋与田地,假借送亲队的到来,以想娶漂亮媳妇就必须要用肉贿赂官差为由,诱骗原主上山打猎。
一个正常成年男子上山,都要注意毒虫、猛兽,何况是一个傻子。
况且大雪封山的天气,只是穿着一件单衣,这与送死有何区别?
只要原主一死,身为血脉最近的亲属,便能顺理成章地继承原主的所有家财。
唐一鸣轻叹一声,原主的遭遇,他只能表示同情。
如今的他,眼下能做的就是代替原主继续活下去。
至于那送亲队伍,正是因为人口骤减的原因,大楚制定了一项国策,凡是成年男子,当年必须成婚,为了避免晚婚,少收一年赋税,朝廷会将一些未出嫁的姑娘统一征集起来,直接塞给这群刚刚成年的小男人。
有一点,原主二叔说得不错,送亲队伍的姑娘,品质参差不齐,想要能干的,就得贿赂送亲的官差。
无论是为了找老婆,还是自己的下一顿,这狩猎他也得继续。
幸好他有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,以前都是开局一把刀,装备全靠打。
原主也不是空手上山,手中除了一把砍柴刀还有一条麻绳。
唐一鸣忍不住苦笑一声,就这两项装备,一个傻子能做啥?
不过,在他手中不一样,平时都是一把小刀,而今还有一条不错的麻绳。
这麻绳可是有大用,因为从原主的记忆中,他有经过了一个坡度平缓的灌木丛。
这可是山中野兔栖息的绝佳之所。
如今大雪封山,以目前的工具,能抓的也就野兔这类小动物,至于其他的,唐一鸣可不想去喂食。
想到这里,唐一鸣当即割断一段麻绳,他要做一个投石带。
以前他在野外生存的时候,就是靠着这个打猎。
投石带又称飞石索,它是人类使用的最古老的远射器具。
投石带有两种主要类型:单股投石带和双股投石带,前者仅以索绳系住石头,后者则以囊盛石头,且在索绳的一端有一个环,施放时套在手上。
唐一鸣做的是前者,因为简单,而且也是他常用的一种。
很快唐一鸣挑选出了适合投石的石子,随后来到灌木林。
因为大雪覆盖,很非常容易发现野兔的踪迹。
不一会儿,唐一鸣就发现一只跑出来偷吃的野兔。
这兔子不小,足足有七八斤。
对于投石带的使用,唐一鸣早已烂熟于心。
“唰~”
一颗石子瞬间投掷出去,只听‘砰’的一声闷响,那只肥硕的兔子应声倒地。
唐一鸣嘴角扬起一丝微笑,赶紧走过去,捡回了那只兔子。
既然来了,一只兔子可不会能满足唐一鸣的胃口,而且这世道,多囤一些食物没错。
于是,唐一鸣继续在雪地寻找野兔的踪迹。
不到一个时辰,唐一鸣便抓到三只兔子,一只五斤多,一只六斤多,与第一只相比,小了不止一圈。
三只加起来也有二十斤,足够他吃一段时间,便放弃了继续狩猎。
唐一鸣提着猎物向家里走去,快到村口的时候,发现前方人群聚集。
抬眸望去,竟然是几位身着官服的官差。
因为饥荒的缘故,这群官差也不太好过,若不是有些油水,他们的体型也与这些村民差不多。
“我要那个,虽然瘦了一下,但是屁股大,一定能生男娃子。”
“我要那个,看她的手,一双老茧,一看就是经常干活的主。”
“爹,我也要那个屁股大姑娘。”
这个要抢人的身影,瞬间吸引了唐一鸣的注意,此人正是原主二叔的大儿子唐大壮。
而大壮身边瘦弱的中年男子便是原主的二叔唐二牛。
“好,爹这就帮你弄回家。”
说着,唐二牛将早已准备好的三十斤糙米塞到了差头手中。
差头看了一眼,心满意足。
饥荒三年,没有比粮食更好的东西。
况且如今这个世道,糙米一斤都要百文,还是有价无市。
在这乡野小村,三十斤糙米已是大头。
当即,差头就将那个屁股大壮实的姑娘推给了唐大壮。
村民可不在乎什么美丑,就要屁股大,能干又能干的。
如此,不但能传宗接代,还能给家里多个人手。
至于那些细胳膊、细腿,肩不能扛,手不能提,只能当花瓶摆设,给家里增加吃饭、赋税负担的花姑娘,皆是嗤之以鼻。
这种没人要的,过段时间都会送到青楼或是军妓,为朝廷增加税收。
他们的家人,早就以免交一年赋税卖给了朝廷。
就在村民疯狂抢能干的小媳妇时候,唐一鸣走到了跟前。
此时的唐大壮正享受着周边妒忌、羡慕的目光。
一脸得意的他,看到唐一鸣出现,嘴角微微上扬。
于是搂着自己的大媳妇来到唐一鸣的跟前,炫耀道:“傻子,你终于回来了,看你家嫂子多壮实,想要不?”
“可惜,她是你堂嫂子,嘿嘿......”
唐一鸣没有理会他,而是看向正在被挑选的姑娘们。
唐二牛看到活着回来的唐一鸣心中一惊:这傻子怎么回来了?
种马山是什么地方,他唐二牛最清楚,前年村里实在忍受不了饥荒,于是组织过一次狩猎,进去的人十死九伤,原主的父亲正是因为那一次进山,死在山中,如此凶险之地,唐二牛想不明白他一个傻子是怎么回来的?
唐大壮见唐一鸣不理自己,心中怒火蹭蹭往上冒。
“一个傻子,竟敢无视我!”
唐大壮怒气冲冲地来到他爹身边,说道:“爹,必须给这傻子一点教训,我看那丫头给他就不错!”
......
第一卷 第2章 柔弱娇娘实为宝,多谢二叔送娇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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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二牛看向自己儿子所指方向,只见是一名瘦骨如柴,细胳膊,细腿,五官精致,皮肤白皙的姑娘。
这种姑娘,一看就是那种光吃饭不能干活的拖油瓶。
自从大哥死后,他就一直种着大哥唐大牛的七亩地,这三年饥荒,收成是一年不如一年,今年七亩地就收了千斤出头,而且朝廷的赋税又增加了,算起来,一亩地要上交百斤,剩下的三百斤,还得给傻子七成,自己辛辛苦苦一年,就得了不到百斤粮食。
所以唐二牛起了杀心,只要唐一鸣一死,这些东西都将属于他一人的。
这次没死成,算这傻子命大。
而且自己儿子的主意也不错,家中有个拖油瓶,就以傻子现在的口粮与两张嘴,不用到开春,便会饿死。
如此一来,明年哥哥的地与房子,就是他唐二牛的。
思及此处,唐二牛嘴角露出一丝笑意。
不过,他不能明着来,不然日后可就在村子里混不下去了。
他来到差头身边,小声道:“差老爷,小的再给您十斤糙米,你可否帮小的一个小忙。”
“哦?”
差头挑眉,看向唐二牛,问道:“你想让我帮你做何事?”
唐二牛低声道:“我有一个侄子,看中了那个丫头,你看......”
话未说完,差头已知晓唐二牛所指之人是谁了,也明白唐二牛想做什么。
而且对他来说也是顺手的事,这种没人要的拖油瓶,还得麻烦他们送回去,若是能在这里抛出去,也省了麻烦与一份口粮。
“行!”
说罢,便给了一旁一名小官差一个眼色。
小官差会意,马上去拉那小姑娘出队伍,来到唐一鸣面前,硬塞了过去。
“这......”
唐一鸣诧异,自己还没有选,他们怎么知道自己要这个姑娘。
姑娘怕唐一鸣不要她,哭泣哀求道:“求求公子,不管要奴家做什么,奴家都愿意。”
姑娘的声音柔柔弱弱的,让人心怜。
唐一鸣皱眉,不解地看向官差。
“愣着干嘛,赶紧把人给我拉回去!”
唐一鸣更懵逼了。
一旁的村长王叔见唐一鸣被硬塞了一个拖油瓶正想跟官差理论,只见官差怒目一瞪,当即闭上了嘴巴,悄悄的退到唐一鸣的身边。
“一鸣,你什么时候犯傻都可以啊!”
“就这个时候不行,等会王叔帮你选一个,千万不能把这拖油瓶带回家。”
王叔压低了声音对唐一鸣劝说道。
唐大壮见村长在提醒傻子,连忙横插过来,将村长挤开。
此时周边的村民也在看唐一鸣的热闹,等待他的回应。
唐一鸣心中一笑,也看出了究竟怎么回事?
想必这也是他那便宜二叔的杰作。
他本来就想要这个美娇娘,现在既然有人送上门来,哪有不要之礼,一手伸出,将姑娘揽在怀中。
“多谢,差老爷。”
见唐一鸣收下了,周边的村民有的摇头叹息、有的嘲笑傻子。
被唐大壮挤到一边的村长心中更是直呼糊涂啊。
唐二牛与唐大壮二人此时心中早已乐开了花。
“拖油瓶配傻子,真绝配啊,哈哈......”
周边的村民也跟着大笑起来,傻子带着拖油瓶,活不久了!
唐大壮笑得更是畅快,却不知,谁才是那个傻子。
能让官差给他塞人,想必是用了点东西。
幸好进来之前,唐一鸣先将三只野兔给藏了起来,不然选媳妇的时候还可能被官差坑一笔。
听到嘲讽,怀中的姑娘有些心慌,好不容易有个男人愿意接纳自己,她可不想失去这个机会。
“公子......”
姑娘轻唤一句,一副倔强的表情,仿佛在告诉唐一鸣,她虽然瘦弱,但也是能干活,也能生大胖小子的主。
唐一鸣低头一看,顿时心中一怔。
怀中的小妮子近距离一瞧,虽然面黄肌瘦的样子,不过确实是个美女胚子,若是养养,肯定水灵灵的,绝对是君王不早朝的级别。
唐一鸣刮了一下姑娘的鼻子,笑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被唐一鸣摸了一下鼻子,姑娘顿时脸红了,低着头小声道:“小女子叫孟清雪。”
“我记住了!”
随后,在村民的议论、嘲笑中,唐一鸣将孟清雪抱起,朝自己的家中走去。
临走之前,还不忘道谢一声:“二叔,让你破费了!”
“额......”
唐二牛一愣,望向唐一鸣的离开的背影,诧异道:“这小子不傻了?”
刚想到这里就被他儿子唐大壮打断,只见儿子拉着自己大媳妇走了过来:“爹,快,咱们也回家,我今晚就要洞房。”
一旁的官差也催促道:“事已经办了,米呢?”
被这两头一催,唐二牛也没有心思想这些,随即笑脸相迎:“差老爷,小的这就去拿。”
......
回到家中的唐一鸣,放下孟清雪:“从今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,我先出去一下,稍后回来。”
孟清雪见唐一鸣离开了,顿时急了。
“公子,你.....你去哪儿呀?”
孟清雪追了过来。
唐一鸣脚步微停,转身看着孟清雪,淡淡的说道:“怎么还叫公子,今晚是我们的新婚夜,夫君我自然是要去准备一下。”
望着唐一鸣一脸认真的模样,想到今晚要洞房,孟清雪心跳陡然加速,羞涩难耐,低声道:“那......那妾身就在家中等着公......夫君回来。”
唐一鸣点了点头,随后一手揽住孟清雪,吻了下去。
孟清雪没有抵抗,反而希望如此。
如此一来,她心中才放心。
不一会儿,唐一鸣松开了她。
“等我回来!”唐一鸣笑着说道。
“嗯!”
孟清雪用力的点了点头。
唐一鸣走后,孟清雪一个人站在院子里,忽然觉得空荡荡的,冷风吹拂在脸颊上,凉飕飕的,可心里却是暖暖的。
现在她终于有了一个家,再也不用担心自己被送去青楼瓦肆或是军妓营了,因为那不是人能带待的地方,多少姑娘都没有在哪里活过三年。
她深呼一口气,自己虽然没有多少力气干农活,但她可以学,可以咬牙坚持。
望着杂乱的院子,孟清雪决定从打扫院子开始,她不想让夫君觉得自己真的是一个拖油瓶。
......
与此同时,唐一鸣拿回三只兔子后,并未着急回家,今晚是他的新婚夜,可不能将就。
于是将三只兔子装进背篓,腰间别着把砍柴刀去那十里八乡之间土集市。
平安县是县城,而且每次进县城都要走很长的路,所以城外便兴起了一些简易的土集市,给平安县境内的村民买卖一些生活用品。
虽然饥荒的这三年,土集市规模不如当年,但还保留着了一些下来,被一群地痞流氓占据。
土集市中一些讨生活的小商贩,也就成了他们的保护对象。
唐一鸣来到了一处成衣铺,摆在摊位上的都是一些从流民手中换来的旧衣。
就在唐一鸣想问价的时候,忽然,一名五大三粗的壮汉拦住了他。
......
第一卷 第3章 寒屋藏娇烹珍馐,暗夜飘香引恶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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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人是管理这附近土集市的地痞头目刘一刀。
“这位兄弟,在下刘一刀,是这里的管事,我看你背篓里装的应该是好东西,可否拿出来看一下?”
唐一鸣心中一笑,在这饥荒年还能吃成这样,想必是有不少油水。
他对自己的实力非常有信心,所以并不怕刘一刀抢。
而且像刘一刀这样的人,最怕的就是横的。
在这年头,谁也不想受伤,毕竟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。
所以在这一类人面前,绝不能怯场,只要不怯场,他便对你有所忌惮。
“行!”
唐一鸣卸下背篓,掀开上面遮挡的枯草。
“兔......”
刘一刀马上闭了嘴。
如今这个世道,肉可是稀缺物,没有一点本事,可没有办法搞到。
尤其是这山中野味。
现在整个平安县的猎户基本都在为城中的大老爷们服务,所以能流落到城外的少之又少。
“兄弟,你是来交易的吧,不如咱们交易,刘哥绝不会亏待你。”
刘一刀舔着脸笑道。
唐一鸣闻言,也觉得不是不行,这土集上的东西他也看不上,不如从这个刘一刀搞点他想要的东西。
“不知刘哥这边可有喜服,还有姑娘的衣衫。”
唐一鸣直截了当的说出了自己的需求。
刘一刀眼睛一亮:“兄弟,这些倒是有,不过......”
唐一鸣直接拿出一只六斤与一只八斤多兔子出来,塞到他手中。
“男女各一套,男女棉衣也一套,这些可够?”
衣物,在大楚,那可是相当于现代家庭大件的地位。
因为大楚的纺织业并不发达,也就相当于大宋之前水平,所以御寒之物,如那汽车一样贵重。
刘一刀都被唐一鸣的爽快震惊了,若不是唐一鸣谈吐不凡,他甚至都以为眼前之人是个傻子。
如今一斤肉,在城中都卖到了五百多文一斤,相等于五斤糙米,五斤糙米够如今百姓吃上数日。
现在他手中的两只兔子加在一起少说都有十四斤,七两多银子啊。
“够了!”
刘一刀赶紧点了点头,生怕这个财神爷改变主意。
不过,他也有些疑惑:“兄弟,你就不怕我诓你吗?”
“怕,但刘哥身为这城北土集的大管事,又岂会看中小弟我这三瓜两枣呢?”
刘一刀闻言,顿时一笑:“哈哈......有意思,你这兄弟我交定了。”
唐一鸣抱拳而道:“多谢刘哥赏识,不过今天我急着成亲,所以急着回去,下次一定好好拜访刘哥你。”
“行。”
刘一刀随即吩咐手下去拿东西。
很快,他的手下拿着两套喜服与两套过冬的棉衣送了过来,另外还有几件鲜艳的女子衣裳。
“这几件衣服算是我送给弟妹与你的新婚之礼,希望兄弟收下。”
唐一鸣并未客气,这几件衣裳,正是他所需,而且他的兔子,也值这些东西。
于是,拿出背篓最后一只兔子,将衣服塞了进去,随后提着兔子准备离开。
离开之前,唐一鸣看向刘一刀:“我叫唐一鸣,下次一定拜访刘哥。”
刘一刀听完,顿时一阵狂喜:“好嘞,兄弟,大哥在这里等你,下次过来直接报大哥姓名即可。”
唐一鸣挥了挥手,直接离开。
望着唐一鸣离开的背影,他的弟弟刘二刀有些不解:“哥,就一乡野村夫,你跟他称兄道弟干啥?”
刘一刀瞪了他一眼:“闭嘴,你懂什么,这位唐兄弟可是身怀奇技,若是能结识他,日后对咱们有不少好处,你记住,千万别招惹他。”
“真的吗?我怎么看不出来?”
见自己的弟弟不信,刘一刀解释道:“等会你送那两只兔子到林家的时候,好好看看它们的伤势吧。”
闻言,刘二刀恍然大悟:“我明白了。”
......
回到家中的唐一鸣站在门口一愣:“这......还是我院子吗?”
以前的院子杂乱无章,如同猪圈一般,现在却是整整齐齐,井井有条。
此时正是黄昏,柴房升起一缕炊烟,灶台旁站着一个窈窕的身姿。
此人正是孟清雪。
见唐一鸣回来,她连忙舀出一碗米粥,兴奋地跑了过来,丝毫不知自己现在灰头灰脸的模样。
“郎君,妾身给你煮了米粥。”孟清雪柔声细语,眼中有些期待的说道。
唐一鸣接过米粥,清汤寡水,里面只有少量的米粒,很显然孟清雪下得很少。
若是拿出来数一数,也就二三十粒。
孟清雪打扫的时候,发现米缸的糙米也就一点缸底,所以不敢多煮,就轻轻的抓捏了一小把,米粒基本都在这一碗中。
看着碗中的米粒,再看着孟清雪期盼的双眸,唐一鸣心中一软。
孟清雪的眼神让唐一鸣感到一阵温暖,他端着碗喝了一口,然后递给了孟清雪:“你也喝。”
孟清雪看了一眼米粥,轻摇脑袋:“妾身不饿,刚刚妾身吃过了。”
看她撒谎的模样,唐一鸣忍不住笑了,他伸出食指刮了一下孟清雪挺巧的鼻梁:“不用为粮食担心。”
说着,唐一鸣放下陶碗,将背篓放下,取出里面的野兔。
“兔......”
孟清雪的眼睛一下子睁圆了,看着那肥硕的兔子,她的喉咙动了一下。
“我说了,今后咱们不用为粮食担忧,今晚咱们吃这个。”
“还有。”
说着,唐一鸣将背篓的喜服拿了出来:“今晚咱们新婚,你洗漱一下,把这换上,还有这些衣服,你平时换洗。”
一套喜服,几件干净、鲜艳的衣裳,这些东西孟清雪想都不敢想。
以前在家中,他都是睡猪圈,穿的也是透风的破衣,如今这件能入眼的,还是官府给的。
现在她只想好好服侍夫君,不被夫君赶出去,没有想到今日不但有了家,而且还是有一个爱她的夫君。
她呆滞了许久,才缓缓地接过那些东西,然后低下头去,掩饰着眼底的泪光。
“好了,快洗漱吧,等会吃兔肉后,咱们还得一起入洞呢。”
入洞房!
闻言,孟清颜俏脸一红。
唐一鸣微微一笑,随即转身走向柴房。
孟清雪连忙擦干净眼泪,看着你自己手中的喜服与日常穿的常服。
她的手指轻颤着,抚摸着上面的花纹。
如今能有这样待遇的姑娘,恐怕也就城里的有钱人了。
她深吸一口气,将这些衣服小心翼翼收好,然后去屋子里梳妆打扮。
至于唐一鸣,在柴房他开始处理手中的兔子。
兔子的皮毛可是好东西,更是他们御寒的绝佳之物,所以唐一鸣可舍不得糟蹋了,不一会儿一张完美的皮毛便被唐一鸣剥了下来。
处理好后,他盯上了兔肉。
几刀下去,便切成大小均匀的肉块。
起锅,炒肉。
不一会儿,一股肉香弥漫在空气之中。
随后浇水炖上。
完成所有功夫的他,看了看自己,也是一身灰尘。
“今日结婚,自己也该有结婚的样子,正好可以趁这个时间简单洗漱一下。”
说完,唐一鸣提着一桶水就到一侧无人的角落里冲刷起来。
随着锅中的兔肉翻滚,香味越来越浓,不知几时,竟飘到了十几米外的唐二牛院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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